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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强律师代理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委调解支持全部仲裁请求

2024-04-22 16:01:33
山东崇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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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经理系某公司高管,因某公司管理及经营问题拖欠王经理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共计30余万元。某公司的行为严重损害王经理的合法权益,王经理委托赵强律师代理本案,向青岛市市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提起仲裁前,赵强律师对本案的仲裁标的以及诉讼思路与当事人进行充分沟通。开庭前,对案件开庭需要的证据资料进行逐一核对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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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审理过程中,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争取达到实际回款的目的,经青岛市市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持双方达成调解,支持了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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