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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律师代理民间借贷案件,法院判决支持全部诉讼请求

2024-04-22 16:01:33
山东崇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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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与小强系朋友关系,小强因资金紧张于从2014年起陆续向小明借款,小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共出借人民币868500元至小强。后陆续还款还欠付小明21万元,小明多次催促,小强迟迟不予还款。

小明委托山东崇杰律师事务所郭律师,就小强欠付款项起诉。因借款周期长达10年,双方另有其他交易往来,经代理律师多次详细梳理双方微信聊天记录、往来账目,确定微信小强对欠付金额的认可的证据,法院支持本案全部诉讼请求,并判决承担律师费、利息、诉讼费、保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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