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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一定要出庭吗?

2024-10-10 08:54:50
山东崇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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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诉讼过程中,其中最现实的一个问题就是自己作为当事人是否要出庭,很多人认为自己找了律师就不要出庭了,但是事实确实是这样吗?答案是否定的,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是否需要出庭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主要分为下面几种情况:




一、当事人为原告且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情况

此种情况下原告本人必须出庭,若本人没有按时参加庭审,法院会将案件做撤诉处理。


二、当事人为原告且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情况

一般情况下如果原告已经委托了诉讼代理人,本人就不需要到庭参与庭审,注意这里说的是一般情况。


三、当事人为被告的情况


与原告不同,被告不论是否有委托诉讼代理人,一般不强制要求出庭,被告方不出庭参与庭审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审判,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被告方不出庭意味着放弃自己答辩的权利,在原告方提供的证据情况能充分证明自己的诉求时,被告方败诉的概率是非常大的。即使我国民诉法并不强制要求被告出庭,但是建议被告方仍要重视诉讼,积极应诉,保证自己答辩权利的同时,也更有利于法院查明事实,节约司法资源


四、例外情况

上述都是一般情况,但是以下几种情况,不区分原告被告,不论当事人是否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当事人都需要到庭参与庭审:


1.离婚案件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离婚案件中涉及人身关系,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出庭表明自己是否自愿离婚。


2.负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无法查清案情的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修正)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3.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到庭的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修正)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规定:“ 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当事人本人到庭,就案件有关事实接受询问。在询问当事人之前,可以要求其签署保证书。”


4.其他应当到庭的当事人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修正)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才能查清案件基本事实的原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的指导意见》第5条规定:“涉嫌虚假诉讼的,应当传唤当事人本人到庭,就有关案件事实接受询问。除法定事由外,应当要求证人出庭作证。要充分发挥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有关当事人和证人签署保证书规定的作用,探索当事人和证人宣誓制度。”

由此可见,当事人在诉讼中是否出庭虽然在诉讼中是一个十分基础的问题,但是并不简单,要区分多种情况。出庭与否不仅是一项程序性权利,更是实体性权利的有效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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