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News Center

返回列表

离婚纠纷中出轨对财产分割的影响---以青岛各区裁判判决为例

2025-04-15 16:18:20
山东崇杰律师事务所
592

现实中,出轨导致离婚的比例到底有多大?浙江高法曾公布过一组数据,离婚原因排第一的是“生活琐事”,占离婚总比的34.21%,离婚原因排第二的是“分居”,占离婚总比30.16%,被人们最不能接受的“出轨”仅占比2.51%。尽管出轨不是离婚的重要因素,但它却是忠诚方想让出轨方“净身出户”的排名靠前的因素。下面就出轨问题对于财产分割的影响梳理了青岛近五年的部分判决,以探求实务中出轨的认定及影响。



01

案例展示

因出轨导致离婚的财产分割案例整理(青岛地区2019-2024)
微信图片_20250415161218

02

案例分析

1.证据不足的情形
案例1、2、3、5中,法院认为出轨指控缺乏充分证据(如仅有聊天记录、单方陈述),未采纳相关主张。
2.影响财产分割情形:
(1)精神损害赔偿:案例6、7中,法院因出轨判决被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3万至5万元)。
(2)财产分割比例调整:案例6、7中,法院按过错比例调整分割比例(原告分得60%~70%)。
3.未影响情形:
案例1、2、3、5中,法院未认定出轨事实或认为证据不足,财产分割按一般原则处理(如出资比例、公平分割)。

03

律师建议

夫妻之间应当相互忠实既是道德义务,也是法律义务。但若婚姻中一方确实发生了出轨等破坏家庭的行为,导致婚姻走向终结。婚姻忠诚方希望出轨方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及获取精神损害赔偿,应当保存好相应的证据。出轨指控需提供直接证据(如照片、视频、保证书、悔过书、承诺书);如果婚内出轨怀孕流产或者生子,手术单上关系栏的签名或者孩子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栏也可成为出轨的直接证据;仅有间接证据(如聊天记录、电子邮件、转账、开房记录、居委证明或物业证明)可能不被采信。在收集上述证据时应从多方面收集以形成证据链,有相应的证据相互印证形成了证据链,才能充分地证明过错方的出轨行为。若法院认定出轨构成重大过错,可能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并调整财产分割比例。

04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如果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更多推荐资讯